(1)尺寸规格钢板和钢带的厚度不大于4mm。其尺寸规格和允许偏差应符合GB/T709《热轧钢板和钢带》的规定。
(2)牌号和化学成分牌号有08F、10F、15F等沸腾钢,08、08AL、10、15、20、25、30、35、40、45、50等镇静钢。钢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/T699的规定。08A1钢的化学成分符合08钢的要求,含酸溶铝量(质量分数)为0.015%~0.065%,碳、锰含量下限不限,含硅量(质量分数)不大于0.03%。
(3)交货状态
(1)钢板和钢带应在热处理(退火、正火、正火后回火、高温回火)状态下供应,如有特殊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议,其热处理方法可在合同中注明。
(2)钢带和由钢带剪切的钢板,在各项性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的条件下,可不经热处理交货。
(3)普通拉延级的钢板和钢带允许不经热处理交货,当需方要求时才进行热处理。
(4)钢板和钢带可不经酸洗交货。如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议可经酸洗交货。 |